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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排查玻璃幕墙安全要求建筑产权人先自查

来源:南国早报   发布者:sjc   发布日期:2012-04-13

玻璃幕墙外观时尚,广西不少新建大厦,特别是高层建筑都喜欢采用它。不过,外地玻璃幕墙时有发生“玻璃雨”事件。4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,日前,该厅下发通知,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区既有玻璃幕墙安全排查工作。

据悉,此次进行的专项检查,将重点检查开启门窗、结构胶(密封胶)、密封条、玻璃板块、受力构件等项目的质量安全,是否发生过使用安全问题及整改情况等。

同时,还要检查玻璃幕墙是否建立日常检修制度、维护资金是否到位等情况。

当日,记者走访南宁多栋玻璃幕墙大厦了解到,大楼的物业管理部门仅了解幕墙清洗等卫生工作,对于幕墙是否定期检修、如何维护等安全问题,均知之甚少。

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,全区的玻璃幕墙安全有待加强监管。此次检查,玻璃幕墙建筑的产权人应于5月31日前对既有玻璃幕墙进行自查,建立安全维护档案,并上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会重点抽查高层建筑、人流密集区域、青少年或幼儿活动公共场所以及有安全隐患投诉的玻璃幕墙。此外,主管部门应对辖区内所有玻璃幕墙进行统计,掌握数量、年代和类型等基本情况,并建立专门的管理档案。排查中发现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,应于7月31日前完成整改。对未进行自查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,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,确保我区玻璃幕墙的使用安全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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